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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4:44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公共选修课是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提升大学生素养,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平台。自我校开设公共选修课以来,选修课以其丰富的教学内容和灵活的教学形式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师生的认可和支持,已经成为我校教学计划中重要的教学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增大学生的选择空间,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经学校领导商议决定,开设公共选修课。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时和学分

公共选修课统一开课8周,共16学时,1学分。

二、开课资格

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29日,开课对象为我校在校生。

2、为保证公共选课正常开设,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积极鼓励本校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开设公选课,鼓励有资质的教师开设特色课程。

3、新开设的公选课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提供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纸质版、电子版)、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时的教案和相关课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开课。

4、为保本学期公共选修课评审不遗漏,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于2016年12月29日(周四)前将《部门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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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附件: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师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6年12月26日

(作者:教学运行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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