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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6:28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日常教学运行,落实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第10-12周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时间:5月8日—5月13日(第10-11周)

抽查时间:5月13日—5月21日(第11-12周)

二、自查内容

各单位以常规教学为基础,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自查:

1.各课程教学实施与完成情况(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情况(上课出勤、课内外作业辅导答疑等);

3.各教学单位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及记录、老带青情况;

4.组织召开管理干部和师生座谈会;

5.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补考试卷及相关材料存档情况,重点检查装袋材料是否齐全、试卷分析填写是否合理、学生成绩分布是否合理、过程性考核依据是否规范等。

三、抽查内容

1.材料检查(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研室活动记录本、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试卷归档等);

2.各教学单位本学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3.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教学亮点工作(如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课程思政工作等)。

四、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主检查为主和学校抽查相结合(学校抽查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应分别成立自查小组,分管教学的领导要组建好检查小组,把握好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环节。小组成员应深入一线了解教学的基本运行状态,认真做好检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做好教学检查原始材料的搜集、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教师、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教学的多方位情况,对教学组织中存在的不足,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3.各教学单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各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后,将电子版文件于5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371957746@qq.com。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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