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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0:00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课程安排的工作,现将各开课单位下学期开课计划制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数

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运行及考试共20周。第18周为结束课程教学内容及考查课程考核时间,第19至20周为期末复习、考试课程和重修课程考核时间。

二、开课要求

1.安排原则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各年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好课程核对、安排及协调工作,若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与本教学单位所开课程不一致或已开设的课程,请在报送前向教务处提交《课程异动微调统计表》,专科的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安排,政治课教学部、学生处、创客学院、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的教学任务另行通知。

2.字段要求

按专业年级填写开课计划表,填写内容为: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周学时、课程类别、开课时间、开课班级及人数、开课起止周、教室类型、教师工号、教师姓名、班级信息等。

3.开课审核

各教学单位报送开课计划表后,经教务处审核后,需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若课程库中不存在所开设课程和环节,由教学秘书添加完善课程库(进入系统→教学计划→构建课程/环节库)。

三、排课要求

1.课时要求

我校专职教师基本课时数为12—20课时/周,新进专职教师(指到校任教一学年,即两学期内)安排10课时/周,不足的2课时可通过深入课堂听课学习,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听课2课时折算为1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已取得行政兼课资格的承担课程科目数量不超过2门,且周学时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课时。各教学单位安排校内其他教学单位专职教师教学时,须主动与其所在部门主管教学负责人协调,征得同意后方可安排,并在周课时总量上予以控制。

2.教师任教资格

行政兼课教师应到校工作一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行政兼课试讲。所授课程应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技能。

各教学单位安排外聘教师任教时,应先考核其政治素养和教学能力,选用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聘教师,严格杜绝在读研究生在我校授课。

3.排课时段要求

专职教师原则上每天不超过6学时,且每周至少三天的排课时间。为保证其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在安排外聘教师和行政兼课教师任教时,从严控制排课时间,外聘教师原则上不安排晚上,行政兼课教师教学时间建议安排在晚上。

四、实验教学

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前向信息技术中心(9308)报送实验室、智慧教室、实验耗材、教具、需要安装及更新的教学软件;一些特殊软件及对软件版本、语言有特殊要求的,请任课老师提供软件安装包,同一学院不同教师对同一软件有不同版本要求的,请在所在单位协调确定后统一报送,否则,信息技术中心以最高版本为标准进行安装。

五、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在2021年6月18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报送已确认的《开课计划汇总表》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4203办公室,待审核通过后,教学秘书再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设置新学期开课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开课计划、排课计划以及教材征订工作,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各年级所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开课,合理安排课程数量和周学时。按时提交相关数据和表格,不得频繁更改已报送的数据。

附件:1.开课计划汇总表

2.开课计划异动微调统计表

3.2021-2022-1通识课开课安排表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教务处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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