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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6:52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及时掌握OBE教育教学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加快推进“双课提振计划”,参照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标准要求,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第9-11周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理念

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

二、时间安排

自检时间:11月1日—11月10日(第9-10周)

抽检时间:11月11日—11月15日(第10-11周)

三、学院自检内容

各单位以常规教学为基础,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自查:

1. OBE教育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落实情况;

2.各课程教学实施与完成情况(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3.各教学单位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及记录、老带青、教学督导情况;

4.组织召开管理干部和师生座谈会;

5.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补考试卷及相关材料存档情况,重点检查装袋材料是否齐全、试卷分析填写是否合理、学生成绩分布是否合理、过程性考核依据是否规范等。

四、学校抽检内容

1.材料检查(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教学巡视、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试卷归档等);

2.各教学单位本学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3.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教学亮点工作(如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课程思政、课程建设、数字经济实验区建设、“课程育人”实施情况等);

4.各学院具体抽检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应分别成立自检小组,分管教学的领导要组建好检查小组,把握好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环节。小组成员应深入一线了解教学的基本运行状态,认真做好检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做好教学检查原始材料的搜集、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教师、辅导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对教学组织中存在的不足,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3.各教学单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各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后,将电子版文件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371957746@qq.com。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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