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教务处关于认真做好2025级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渝贸院教发〔2025〕—142),经学生个人申请、教务处资格审查、拟转入学院考核、教务处复核、校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现将2025级转专业学生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名称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电话。
联系电话:023-64289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