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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实施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4:33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要求,培养专业技能过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以提高学生对毕业实习环节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确保202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实习的效果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毕业实习工作组,由杜斗恒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统筹和监督。毕业实习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模式。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包括整体安排、组织协调、过程监控和评优评先等。各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小组,按照202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时间进度安排(附件1),做好动员、实施、管理、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对象

2022届全体毕业生。

三、实习方式和时间

(一)实习方式

2022届毕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合理统筹安排。

(1)集中实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教育集中实习由教务处、各学院对接实习学校后统筹安排,非教育集中实习由各学院对接实习基地后统筹安排。

(2)分散实习由实习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开展。总体要求是选择专业相关、状况良好、制度规范、保障安全的企事业单位完成毕业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确保实习质量。

(二)实习时间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相关要求,实习时间原则上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习阶段、总结阶段。202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实习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2022届专升本毕业生实习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4月29日。

四、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学院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实习方案,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

(2)各学院要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助力计划,面向重庆市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充分调动基地参与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动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共享型实习基地建设,推进我校毕业实习全面创新改革。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与实习基地对接,充分提高实习基地的使用率。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

(3)2022届毕业实习工作使用学校自主研发的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实行由“学校-学院-教师-学生”的纵向管理模式,各学院根据实习方案,做好本学院实习安排、师生账号管理、基础数据收集、实习过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4)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老师全程指导学生实习。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指导和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并做好记录和反馈。

(5)各学院要自主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教导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习学生请假制度。

(6)各学院应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学生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掌握本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二)学生实习要求

(1)学生实习前须与所在学院签订安全承诺书。

(2)实习学生结合自身实习的实际情况,在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中提交至少6篇,每篇不低于500字的实习报告和1篇不低于1000字的实习总结,每篇实习报告的提交时间需间隔7天。参与教育实习的师范类学生除系统提交报告外,还需填写《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簿》,包括听课记录、教学教案、班主任工作日志、教学反思等。

(3)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实习学生须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不在实习岗位时,需提前告知指导教师,说明去向、时间、联系电话。

(4)毕业实习结束后,毕业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按时返校,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三)教师指导要求

(1)每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报告及时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指导记录每生不低于7次。

(2)行政人员及辅导员作为实习指导教师,本人专业须与所指导学生专业对口。

(3)指导教师应全面关心实习生的工作和安全等情况,并随时以系统互动、电话、QQ、微信、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在岗情况。

(4)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实习相关要求完成实习指导任务,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并认真填写实习相关材料,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成绩评定

各学院应根据毕业实习要求,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实习成绩的评定应综合考虑各学院指导老师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其中各学院指导老师意见(实习实践管理平台成绩)占60%,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实习成绩考核表成绩)占40%。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中实习的学生不按学校实习计划参与实习的、参与分散实习的学生两次检查不在岗的、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提交实习相关材料的均视为毕业实习环节不合格。

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实习成绩要及时录入到教务系统,并对实习成绩考核表、教育实习工作簿、实习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及时归档。

六、工作成效考评

学校将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到实习单位走访交流,对实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院或实习基地予以通报。

学校将通过实习实践管理平台的实时数据,综合各方面工作开展的情况,对各学院实习组织管理、教师指导等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该项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保障

(一)平台保障。2022届实习工作使用学校自主研发的实习实践管理平台(http://sxzd.ccibe.edu.cn/)进行实习管理,各学院要做好实习平台基础数据导入等相关工作,并熟练掌握实习平台管理流程和功能使用。

(二)经费保障。学校划拨专款用于2022届实习工作开展,主要用于支付实习指导教师费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习管理平台维护等。

(三)应急保障。各学院要做好2022届实习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特殊状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线上实习和线上线下混合实习的相关教学准备。

八、相关材料报送与归档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制定实习工作方案,于2021年11月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教务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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