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过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评估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及各教学单位副院长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的统筹管理,包括整体安排、组织协调、过程监控和评优评先等。
毕业论文工作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两级管理。教务处是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协助各教学单位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各教学单位是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教务处的统筹下对本单位的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论文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本单位学生毕业论文的管理、监督、存档、评优推优、总结和抽检等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为确保工作质量,请各教学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阶段任务,重视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与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管理规范与管理水平。
(一)选题阶段
毕业论文选题一人一题,原则上不能重复,相近选题应有所区别、深化或创新。选题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应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反映学科最新发展动向,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性和综合性,原则上选题来自于生产实践的占比不低于50%。各教学单位应大力加强毕业论文选题库的建设和更新工作,选题库需经教学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发布,选题库较上年的更新率不低于30%。学生选题可在选题库中选择,也可根据研究实际自拟题目,自拟题目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题。
题目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改动,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者,学生应在论文系统提交题目变更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所在教学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变更。
(二)开题阶段
开题阶段包括资料收集、文献调研、撰写开题报告等工作。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通过组织开题答辩、在线审核等形式开展开题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需在1周内重新申请开题。指导教师需对开题进行指导,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
(三)指导与撰写阶段
本届毕业论文使用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平台管理,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可采取不同形式指导学生撰写论文,针对学生在写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细致认真指导,并填写指导意见,教师指导记录不少于3次。
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按照指导教师及相关格式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撰写任务,具体写作要求参照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执行。
(四)中期检查阶段
中期检查是保障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整体工作进度、选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等进行检查。同时,教学单位对指导教师是否履行相应职责进行检查。学生需提交《中期检查表》,教学单位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于中期检查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学生和未履职尽责的指导教师,由各教学单位给出处理意见。
(五)查重阶段
学校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查重检测文字总相似比<20%,该毕业论文检测通过。
学生提交毕业论文文档至管理系统时,文档以“学号+姓名+毕业论文题目”格式命名,例如:“20190111001+张山+XXXXXXXXXX”。
(六)交叉评阅阶段
学生毕业论文定稿经指导教师审核、学术不端检测均通过后进入交叉评阅环节。交叉评阅采用盲审形式,评阅教师应从选题、调研论证、理论基础与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论文撰写质量等方面写出评语及量化评分。指导教师审核和交叉评阅均通过,学生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任一评阅环节不通过的,学生需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评阅。
(七)答辩阶段
教学单位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教学单位需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答辩实施细则,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含二次答辩)。答辩未通过者,毕业论文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八)成绩考评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毕业论文的完成形式、呈现形式以及指导形式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学生在项目中的贡献、成果质量以及答辩情况等因素,对学生毕业论文成绩采用多元化形式进行考评。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30%)+交叉评阅教师评分(30%)+答辩小组评分(40%)三部分构成。
(九)作品展(演)阶段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专业特点,针对优秀毕业论文于2026年5月底前开展形式多样的作品展(演)。
(十)档案归档阶段
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做好毕业论文工作过程性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工作成效评价
学校将综合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各教学单位的管理过程数据、教师指导过程数据、毕业论文完成质量、学生论文检测数据、答辩组织情况以及其他因素,对各教学单位2026届毕业论文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该项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需按照《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制定2026届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各环节评分细则和完成时间节点。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于2025年10月1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4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845084814@qq.com。
(二)各教学单位确定一名负责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联络员加入QQ工作群:425116566。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
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一览表
5.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方案模板
6.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计划完成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