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
无标题文档

聘任新一届教学督导,提升督导工作水平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09:40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水平,提高教学质量,2015年4月7日下午,我校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暨新一届教学督导员聘任仪式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喻科副院长、教务处李川副处长、校级教学督导员及教学质量管理科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喻科副院长主持了此次会议。

教务处李川副处长总结了自2012年以来,教学督导在队伍建设、制度管理、督导工作模式等方面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以及教学督导工作对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还组织新聘任的教学督导员学习了《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教学督导条例(修订)》(重师商院发[2012]71号)及《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教学督导2015年工作计划》,并针对我校督导工作的具体问题与教学督导员做了讨论。

喻科副院长宣读了《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关于聘任新一届教学督导员的通知》(重师商院发[2015]26号),并代表学校向20位新一届教学督导员颁发了聘书。他就教学督导功能、督导工作方式、本学年督导工作要求等方面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教学督导工作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各个方面要正确认识教学督导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希望新一届教学督导员不但对教师教学起到督导作用,还能对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样起到监督作用。他要求教学督导员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督导工作方式,提升督导工作水平。会上喻科副院长还强调,作为职能部门,教务处应尽力配合教学督导的工作,为教学督导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及培训机会。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科 )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