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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0:37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的基础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主体意识,现决定从第12周(5月16日)起开展教学评价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体在校生和所有任课教师

二、评价时间

根据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评价活动时间安排(附件),2022年6月1日起到2022年6月18日开展领导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及教师互评活动。

三、评价方式

教师评教、学生评教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教师评学采取纸质评价。可以通过学校主页进入教务系统或直接访问:https://jwc.ccibe.edu.cn/index.htm

四、评价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师生的宣传动员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教学评价工作。

(二)为确保学生评教活动客观、公平、公正,领导评价不得主观臆断;教师互评不得拒评、代评,更不允许恶意评价;各任课教师不得无故干涉学生评教;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时间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届时将无法登录,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及查询成绩。

(三)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与教师评学,参与评价的教师应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作出客观评价,实事求是地做好教师评学工作。

五、材料提交

根据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评价活动时间安排(附件):

(一)同行评价分组表(电子档)于2022年5月2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评估科。

(二)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本部门教学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教、评学)1份、工作总结1份,教师评教分组表(纸质加盖公章)、教师评学统计表(电子文档用Excel)报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评价表等原始资料由各教学单位整理归档。

六、其他

各教学单位在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联系,联系人:陈杨,联系QQ:1290412021,联系电话64289930。

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评价活动时间安排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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