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普通高校 “专升本”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2018〕1号)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为满足我校普通专科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诉求,激发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按照“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阳光操作”的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选拔对象
我校在读的具有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即2018届三年制专科毕业班学生。
重庆籍生源具有我校普通专科毕业学历应征入伍2017年退役,并在本市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三、选拔学校
选拔学校为我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任务的本科院校。独立学院、“985工程”和“211”学校不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
四、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的2018届专科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四)、(五)款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我校重庆籍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应具备普通专科学历,并在市民政部门备案,且达到下列(一)、(三)、(四)、(五)款要求的,即具备报考和选拔资格。
(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止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成绩较好。必修课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止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三)能正常完成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五)自愿申请。
五、专业类别及考试科类
(一)专业类别
普通高校“专升本”按专业类别选拔,共分六类,分别是:
1.普通文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文科专业;
2.普通理工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理工科专业;
3.计算机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程序等字样的专业;
4.英语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英语字样的专业;
5.艺体类:即考生当年按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录取所属的专业;
6.小语种类:即除英语类之外的其它外语类。
我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科为普通文科类,应用英语专科为英语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艺体类。
(二)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我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英语英语、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全部为文科类。
六、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和成绩计算
(一)统考科目、时间安排及分值
2018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定于4月14、15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日期 |
4月14日 |
4月15日 |
9:00-11:00 |
大学语文 (文科) 高等数学(理科) |
大学英语 |
14:30-16:30 |
计算机基础 |
|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工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二)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2018年全市统考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见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8年考试大纲。
(三)选拔学校可以对拟接收学生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核考查结果可计入总成绩,但其最高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的考核考查办法和其结果是否计入总成绩及占比由选拔学校规定。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3号)规定,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含新生、在校生和应届毕业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以下统称为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考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参加选拔。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升市属本科院校的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
(五)根据《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渝教高〔2009〕77号)精神,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组织实施的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教委审核,可免试“专升本”,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升市属本科院校相应年级、相应专业的本科班。
(六)符合上述(四)、(五)项规定的学生,除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环节外,其他程序和环节的要求均按本文件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所有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都要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
七、考试报名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9日至16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及报名考试费交纳,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报考。考试报名网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
(二)达到全市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可在公布的全市高校拟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中填报两个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调配
八、准考证打印及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学校于考试前两日发放给考生本人。
九、考试组织和志愿填报
(一)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设置考点和组织实施。
(二)市教委根据全市统考成绩,结合选拔比例及计划,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并公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按一定比例单独划定相关类别的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在公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学校会及时发布考生成绩。只有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对应专业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填报志愿和参加选拔学校组织实施的考核考查。达到全市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公布的全市高校拟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中填报两个学校及专业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所报学校校内或全市调配。
十、预录和公示
选拔学校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学校考核考查情况、平时成绩及表现,综合考虑,择优预录。预录时,以学生第一志愿学校为主要依据,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第二志愿学校及调剂、全市调剂的顺序,综合相关情况,择优选拔。预录学生名单应在选拔学校和推荐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待遇
选拔学校应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备案。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审核备案(以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后,由选拔学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学校教务处,再发送学生本人。
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审核备案的“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关于“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的规定,其学历证书上要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相应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收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升本和教师资格两项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140元/生,考生在考试管理系统中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缴纳。
十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3月上旬;
(二)考试报名:2018年3月中旬;
(三)全市统考:2018年4月中旬;
(四)选拔学校考核考查:2018年4月中下旬;
(五)学校预录及公示:2018年5月中下旬;
(六)市教委审核备案:2018年6月上中旬;
(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18年6月中旬。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