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我校《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重师商院办发〔2017〕5号)的具体安排,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中秋节国庆节的上课安排通知补充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具体安排,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第5周周日)至10月8日(第6周周日)放假调休,共8天。
二、上课安排
9月29日(第5周周五)晚补上第6周周一晚上的课,9月30日(第5周周六)补上第6周周一白天的课。
三、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不接受放假前后周次期间的调停课;
(二)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各项教学工作,教务处将对其教学情况做专项检查;
(三)因放假停课而导致教学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请教师自行到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相关补课手续。
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