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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关于谢开南、黎余自动退学的处理公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23:09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六款和第四十三条之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谢开南、黎余两位同学作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6428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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