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和教风学风建设,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教学工作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包括教学进度表、课件、教案、实验课表等)。
2.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风、教学质量、教学秩序、学生出勤、实验报告、课堂组织情况等)
3.课程考核试卷归档情况。(包括试卷命题质量、试卷批阅质量、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遵循“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体现规范、注重质量”的原则,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
(一)教学单位自查
9月18-21日,各学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本教学单位自查小组,组织开展本学院教学单位的自查指导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二)学校检查与评估
9月25-30日,学校组织检查小组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方式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并现场就检查结果进行反馈;检查结束后学校根据检查结果,将整改意见反馈至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整改。后期学校再对各教学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学院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工作检查,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各教学单位要以本次教学工作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四、检查结论与激励
(一)本次检查结论采取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级。检查结果纳入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二)学校将对本次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在全校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