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课程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将报送开课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活动周
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活动共20周。第18周完成课程教学内容及考查课程考核,第19至20周完成考试课程和重修课程考核。
二、开课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严格按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安排表》所规定的课程进行开课,落实人才培养的各项具体要求。在执行过程中,需高度重视教学计划的严谨性、规范性,认真梳理课程执行情况。
(二)课程设置要求
进一步做好课程核对工作,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开课计划汇总表》填写相关字段,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修改。若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与本教学单位所开课程信息不一致或已开设,请提交《开课计划微调统计表》。
(三)开课审核
《开课计划表》经教务处审核后,各教学单位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再次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等,若课程库中不存在所开设课程和环节,由教学秘书添加完善课程库(进入教务系统→课程管理→新建课程/环节库)。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30之前报送《开课计划汇总表》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4203办公室,待审核通过后,教学秘书再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设置新学期开课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 1.开课计划汇总表(模板)
2.开课计划异动微调统计表
3.2023-2024-2通识课开课安排表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