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详见附件1)。
三、具体流程
(一)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时间:2月17日-2月24日
(二)教务处初审时间:2月25日-2月28日
(三)各二级学院考核时间:3月3日-3月5日
(四)教务处复审:3月6日-3月7日
(五)校长办公会审议:时间待定
(六)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3月中旬
四、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既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教育公平,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同意学生转专业。
(三)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限转一次,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四)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二级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二级学院不得另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书(附件2)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至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汇总并由教学单位统一提交至A4203办公室或B3306办公室;
(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的相关事宜
1.在原专业已取得的课程成绩,经转入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可分别计入转入专业的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成绩;
2.对于新专业应修而在原专业未修的课程,转专业后需进行课程补修。
3.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成绩合格,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经审核合格,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转专业申请书(附件2)由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供支撑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交由转出院系填写;教学单位考核通过后填写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统计表(附件4);学校公示最终结果后由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5)后办理正式手续及流程。
(四)学生申请专业内调整培养方向,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受理并安排专业测试,对符合条件者,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转专业申请书
3.学生信息汇总表
4.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统计表
5.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