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关于修订2024版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渝贸院发〔2024〕21号)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提升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切性,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增强人才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凸显涉外新文科和数智化新工科建设指向,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才需求,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定位与培养模式相统一
各专业应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立自身发展定位、目标定位和服务面向,科学选择与之匹配的人才培养模式。依据专业综合改革、专业认证、应用型专业改革的三条路径,积极探索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坚持需求导向和全产业链融合
坚持“需求导向、能力本位”,面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助力新质生产力人才培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按照“岗位需求—能力要求—课程遴选—实践体系”的路径,设计能够支撑能力要求的课程体系,实现能力培养与岗位需求对接、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互促、知识传授与能力素质提升并举,进一步增强专业服务行业的能力。
(三)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注重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应根据发展特色与优势,结合创新创业实践,设置贯穿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集中性实践环节及第二课堂的创新创业课程内容,着力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三教并重”的教育体系。
(四)坚持基本质量标准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
严格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遵循“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思路,在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指导下,制定出具有学校特色的专业培养基本标准,秉持“因材施教”的理念,强化学生个性化培养,各教学单位可主动对接通识教育课程开课单位,设置个性化与多样化的课程模板,同时根据专业特色和学生发展需求,设置专业方向及个性发展模块课程及选修课程。
(五)坚持课堂教学创新与学业评价改革相结合
进一步推进智慧教学工作,积极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利用数字化手段重塑课堂教学,推进数智助教、助学、助训、助管、助评,构建数智赋能的教学新模式。实施多样化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在线考试系统等平台,使用多样化、开放性的评价方法和手段,让评价过程可视化、数据化,全面评价教学效果。
三、制定重点
(一)落实课程思政建设
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立德树人原则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深入发掘和提炼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构建“通识课引领,专业课渗透,实践课巩固”覆盖整个本科学习阶段的课程思政体系,保证育人质量。
(二)优化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在总结“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2020版”)实施情况、密切跟踪行业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调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基础上,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及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制定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培养目标,科学设定毕业要求,形成可落实、可评价、有专业特色的指标点。
(三)完善课程体系
及时把握国家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紧密围绕重庆产业集群体系建设,深入挖掘专业相关行业企业5-8年的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提升课程体系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支撑力度,科学处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课内与课外等方面的关系,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及学分比重,不断整合优化、精选更新教学内容,注重将科学研究新成果、行业企业实践新经验引入课堂,鼓励结合各级各类竞赛开展课程建设,参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等增设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课程。
(四)加强实践教学设计
各专业要结合国标与具体情况,强化实习实训实践环节培养,充分整合校内外资源,构建基本技能训练、专业综合训练、项目实战训练的“三层递进”实践教学体系,并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及劳动教育元素。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开设各类实验课程、实训项目和社会实践等,帮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理论知识和技能,培养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拓展合作企业数量,拓宽合作面向,深化合作内容。结合专业实际推广虚拟仿真实践教学,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
四、学分安排
(一)总学分
各专业应参照《国家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专业总学分,同一专业类别学分尽量相对一致。各专业总学分区间原则上在150-170学分之间。
(二)学分计算标准
原则上理论课(含课内随堂实验、实训)、独立设置的实践课1学分/16学时,教师教育课程、军事理论1学分/18学时,形势与政策1学分/32学时,体育课1学分/36学时。
五、课程体系设计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师范类专业开设)、集中性实践环节组成。课程设置的学分比例应满足《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若《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不一致,优先满足专业认证要求,若《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无明确要求,则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20%,理工类专业不低于25%。
(一)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构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类、国防军事教育类、身心素质教育类、基本技能教育类四个类别,具体课程及学分见下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数字经济类、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技术类、美育与艺术修养类、体育与生理健康类、劳动教育类、四史类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要求学生于学制内至少选修6学分;根据《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文件要求,学生应选修不少于2学分的美育与艺术修养类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艺术鉴赏和评论、艺术体验和实践等相关课程,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学分,艺术专业除外);理工类专业应选修不少于2学分的人文社科类课程,人文社科类专业应选修不少于2学分的自然科技类课程。
表1:通识教育课程一览表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均为必修课,其设置应依据《国家标准》,坚持专业知识的基础性、系统性和拓展性原则。按专业类别设置相关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同一专业类别的学科基础课设置应保持一致。若同一专业类下属的专业分属不同教学单位,由相关教学单位协商后共同开设,尽量使同一专业类的学科基础课保持一致。
(三)专业发展课程
专业发展课程包括专业发展必修课程和专业发展选修课程。专业发展必修课应依据《国家标准》,突出其不可替代性。专业发展选修课设置要体现选择性、指导性和专业自身特色,以明晰专业方向,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分专业方向或模块进行设置。各专业可根据专业需要在高年级设置《职业能力综合训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xx职业资格衔接”,教学内容要与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制度相适应,做到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机衔接。专业能够开出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应为学生应修学分数的1.5-2倍。
(四)教师教育课程
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教学单位实际与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和标准等要求进行设置,必修及选修课程内容应包含要求学习领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规定,中学教育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必修课≥10学分,总学分≥14学分;小学教育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必修课≥24学分,总学分≥32学分;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必修课≥44学分,总学分≥64学分。各类别教育教学实践≥18周,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
(五)集中性实践环节
1.集中性实践环节是指独立设置的专业实践,主要包括军事技能、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见习研习、社会实践等,不包括课内实验、上机和单列实验课程。军事技能、毕业论文(设计)及实习实践等环节统一以周数表示,军事技能2周,计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统一规定为24周,每4周1学分,计6学分;毕业实习(教育见习)区间为12-16周,每2周1学分,学分区间为6-8分,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数及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含社会实践)应修满1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含劳动教育)应修满3学分,二者学分实行转化制,具体安排详见《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创新创业实践积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第二课堂相关文件规定。
六、其他说明
(一)鼓励专业积极探索应用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同时为支撑学校对外特质,提升学校办学国际化水平,增强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和素质,鼓励各专业结合专业特色开设双语课程或要求学生选修一定的国际化学分。
(二)外语外贸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国际学院等单位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教学工作的课程安排。
(三)经教学单位批准按建制班组织教学的合作培养项目,由所在教学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对国际学生要求,同步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留学生培养方案由接收教学单位负责制定,通识必修课程部分可用汉语课程、中国概况课程等替换思想政治类、国防军事类。
(四)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的“3+2”专本贯通人才培养项目,由相关教学单位参照本指导意见,结合人才培养实际需要,同步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五)对“专升本”专业的学生,同步制定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应明确其需要补修的学科基础课及专业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七)本轮制定课程编码规则与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编码规则保持不变。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也是各教学单位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资源建设、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以及教学改革的重要指导。请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成立由院长负责,副院长、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企业行业专家等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二)广泛调研,深入论证
在起草初稿前,请教学单位做好行业企业领域、毕业学生、在校学生以及教师等多方面意见征集工作,系统分析2022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针对其他高校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对比论证。在完成初稿后,各教学单位要邀请行业企业专家、教师、在校学生、毕业生、管理人员等,组织开展充分的校企联合论证,务必要认真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产业学院培养方案制订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培养要求必须经过联合确认、培养方案必须进行共同论证、核心课程必须通过校企确认。
(三)遵照节点,按时推进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各时间节点推进2024版制定工作,确保2024级本科生教学计划的如期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个环节将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制定流程如下:

附件:1.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说明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