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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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7:03浏览次数: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渝贸院发〔20241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程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重庆市高校一流课程建设计划的通知》(渝教高发[2020]14)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标与原则

第二条  建设目标

课程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直接决定人才的培养质量。通过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引领广大教师按照以学生为中心、强化产教深度融合的要求,以人才培养模式为导向,以教学创新为核心,以课程改革为基础,以研究式教学团队发展为途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大力推进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完善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建设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推动课程改革,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导向,聚焦新文科和新工科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优化课程体系,建立健全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机制。

2.立足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和目标定位,优先支持已有建设基础、具有优势特色的专业性课程,示范引领,带动全面。坚持分类建设、扶强扶特、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

3.注重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的前沿成果引入课堂,注重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加大学习投入、科学增负,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4.充分利用现有优质课程资源、课程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突出教学方法的先进性与互动性。


第三章  立项与申报

第四条  课程立项范围

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层次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等。

第五条  课程立项类型

1.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互联网+”等现代化教育为手段,突出优质、开放、共享。

2.线下一流课程。即主要以面授为主的精品课程,突出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即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此类课程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通过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形成的课程。课程教学时间的20%-50%用于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其余时间以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方式进行线下面授。优先支持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建设。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即针对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操作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的高水平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而建设的精品课程。该类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6.来华留学英语授课一流课程。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不含短期培训项目和游学项目等课程)。

第六条  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运行,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改革探索、扎实的学用结合、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按要求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目标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知识、能力、价值塑造有效融合到每门课程当中,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

2. 先进教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4.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5.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6.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7.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8.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9.未按要求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不可申报。

第七条  立项程序

1.学校每年按照课程建设规划,安排布置一流课程建设工作,公布一流课程年度建设计划。

2.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组织一流课程申报工作,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经所在单位评审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确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

第八条  市级、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

1.市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按照市教委的工作布置和相关要求,原则上从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择优推荐。推荐程序为:课程团队申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经校长办公会审批,报市教委。

2.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根据市教委的推荐评审结果,由教务处组织相关课程团队按照教育部要求申报。


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  学校对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每门课程给予专项建设经费支持。立项建设后先划拨50%经费,学校组织专家结项验收合格后划拨剩余经费。

第十条  立项课程建设内容与要求

1.建设优秀课程团队。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且满足教学需要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团队老中青结合或以中青年为主,可持续发展性强。强化教学研究,定期集体备课、研讨课程设计,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2.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重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

3.创新课程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启发式、案例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解决好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培养的问题,杜绝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的现象。强化课堂设计,杜绝单纯知识传递、忽视能力素质培养的现象。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杜绝信息技术应用的简单化、形式化。

4.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在学校学习管理平台建设课程网站,完善网络教学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教学团队介绍、电子教材、授课录像、网络课件、案例库、试题库、参考资料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5.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注重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教学和课外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课程实验和实习教学平台,积极开设探究性实验,引导学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6.完善考核评价形式。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不断建立完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

第十一条  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采用先立项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满后由学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被认定为市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第十二条  中检查

1.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报告》;

2.每个项目准备3-5节示范课,学校组织专家随堂听课;

3.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关于课程实施过程中思想政治元素融入、改革措施以及成效,学校将对参与课程学习学生展开调研;

4.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止经费支持。

第十三条  考核验收

1.各课程组按各类课程一级指标内容进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

2.支撑材料装订在自评报告之后;

3.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关于课程实施过程中思想政治元素融入、改革措施以及成效,学校将对参与课程学习学生展开调研;

4.各课程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7分钟,要求课题组成员全部参加。

第十四条  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指导、支持和督促。在课程建设期间,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课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整改,确保建设质量。

第十五条  学校对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建设和改革成果在课程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每年至少更新1次以上。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于被认定为市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根据学校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等文件规定,年终给予相关教学单位和课程团队一定的绩效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4930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线上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线下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5.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6.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报告

7.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一流课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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